3.7男子谎称租车 到手后3.7万转卖他人

半岛采访人员 孙桂东
32岁的男子马某某 , 看见最近租车比较流行 , 就跟人合谋找出其中的漏洞 , 想利用假身份做掩饰将车辆租出来 , 然后在卖掉 , 将钱收入自己口袋 。不过 , 他没想到的是 ,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最终还是栽了 。
【3.7男子谎称租车 到手后3.7万转卖他人】2018年8月24日17时许 , 被告人马某某与魏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预谋后 , 至青岛市城阳区中川路1号的深圳市易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内 , 以租车为由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 骗走易车出行公司车牌号为鲁******的大众朗逸轿车一辆;后马某某联系买家将上述车辆销赃获利人民币3.7万元 。案发后 , 被告人马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城阳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马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 建议判处十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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