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谭惠珠: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说明传递中央四个强烈信号

中新社香港6月28日电 题:专访谭惠珠: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说明传递中央四个强烈信号
中新社采访人员 张晓曦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近日在香港接受中新社采访人员专访时指出 , 在有关法律出台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传递了中央的四个强烈信号 , 即堵塞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体现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坚守“一国两制”、充分尊重和保障香港的人权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近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
谭惠珠认为 , 草案说明传递了中央的四个强烈信号:
【专访谭惠珠: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说明传递中央四个强烈信号】第一 , 香港原本存在法律漏洞 , 令其在国家安全方面“不设防” , 结果被人利用 , 在香港发生了一些对“一国两制”、对国家福祉、对香港前途、对香港市民福利造成威胁的情况 , 甚至构成恐怖主义活动的风险 , 中央因此要堵塞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 , 使香港恢复和平稳定 。
第二 , 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 , 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 , 不可以被分裂出去 , 也不允许有人在香港搞“颜色革命” , 使其成为对内地进行渗透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基地 , 所以 , 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 , 是更好地维护“一国两制” 。
第三 , 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 , 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说明中可以看到 , 中央坚守“一国两制” ,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 , 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 , 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
第四 , 草案说明明确要求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 , 保障香港市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和自由 , 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三十九条是一致的 , 体现出中央充分尊重和保障香港的人权 , 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
谭惠珠表示 ,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将保障香港社会的稳定、保护“一国两制”、防止香港社会出现更多的撕裂和纷争、促进香港与内地的融合发展 。 在短期内 ,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可能会面对一些反对的声音和压力 , 但从长远来看 , 这部法律一定会让香港的未来更好 。
她还提到 , 草案说明表示 ,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 , 表明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首要负责人;草案说明还表示 , 行政长官应当从现任或者符合资格的前任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以及终审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 , 也可以从暂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 , 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 这也并不会影响法官的独立审判 。
谭惠珠说 , 全世界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允许外国人担任法官审理危害本国国家安全案件的实践 , 中央将这件事交给了特区行政长官处理 , 已是非常公平 。 有些声音指此举会影响法官独立审判 , 完全是不公平的、没有基础的指责 。
她希望 , 此次立法起到的作用 , 是令香港“二次回归” 。 她指出 , “修例风波”中被捕的约8000人中 , 超过40%的人是学生 , 这表明香港的教育出现很大的问题 , 香港社会对国家的认识极其不足 。 如果没有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没有国民教育和中国历史教育 , 香港会继续成为被外部势力利用的棋子 , 甚至令香港年轻人的心态与国家疏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