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定了!7月15日起,全面实行!( 二 )


(五)规范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登记 。分公司经营范围只有一般经营项目的,只要与隶属企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相关,都可以依法登记经营范围,不严格限制与隶属企业经营范围条目完全一致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要符合国家有关许可经营的管理规定,按照《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明确的程序进行申报,不得超出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并在经营范围后统一标注“(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在总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应条目后增加“(只限分支机构经营)”的标注 。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是一项新的系统性改革 。各级企业登记部门要充分认识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意义,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企业登记和行政许可的衔接工作,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对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共识 。有条件的地方结合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目录,深化“智能审批”改革,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登记服务 。
(二)加强政策解读 。各级企业登记部门要结合我省“证照分离”改革的推进,做好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宣传解读,采用微信公众号、直观演示、网上解答、帮办代办等形式,及时宣传、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三)稳步推进改革 。存量市场主体申请变更登记(备案)时,凡不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无需调整原经营范围;对涉及新增经营范围的,应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进行规范登记 。
(四)积极总结反馈 。各级企业登记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相关问题的收集和反馈,对规范目录未纳入的经营项目,以及在登记工作中发现规范目录、规范条目的漏项、错项等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省局将及时转报总局,共同推动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的不断完善 。
实行定了!7月15日起,全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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