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代理退保”团伙锒铛入狱,法网恢恢!90后小伙数罪并罚,追悔莫及!( 二 )


铁证如山
“代理退保”触犯了哪些法律
透过此案 , 业内人士好奇的是:如何对“代理退保”不法团伙的违法过程进行取证?“代理退保”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对这些不法团伙作案怎么量刑?
判决书显示 , 凡某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之规定 , 对凡某作出数罪并罚的判决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并处罚金三万四千元 。
法院认为 , 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 , 情节特别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并依法从重处罚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和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 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 并处罚金四万元 。
多名资深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除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外 , 一些“代理退保”团伙可能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 。
比如 , 在采访人员前期调研中 , 发现不少“代理退保”团伙会通过淘宝、微信、百度、抖音等渠道发布“代理退保”的虚假广告 , 诱导保险消费者上门 。 由于不良团伙往往利用大众对于保险规则、法律知识的欠缺 , 对所谓“代理退保”服务进行夸大、虚假宣传 , 而实质上根本不能提供相对应的服务 。
一位资深律师分析称 , 发布这类虚假广告 , 根据其不同情形 , 可能涉嫌触犯多项法律 。
在这个过程中 , 不良团伙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五条相关规定 。 根据违法行为及情节严重情况 , 违法人员将被处一定额度的罚款、判处有期徒刑及拘役 。
再如 , 在进行“代理退保”时 , 不良团伙往往会向保险消费者收取一定的报酬 。 有的不良团伙为了打消消费者的顾虑 , 谎称部分报酬可以由保险公司退回;有的不良团伙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 , 会截留保险消费者的退保金;甚至有的不良团伙还会利用“代理退保”过程中掌握的保险消费者身份证、银行卡信息 , 进行其他诈骗行为 。
上述资深律师分析表示 , 这些行为往往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约定 , 诈骗公私财物 , 在处以罚金之外 , 根据数额及情节严重情况 , 最低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最高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
采访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 , 其实部分不法团伙对自身涉嫌触犯的法律多少有些了解 , 但却依然选择抱以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 主要是因为他们自认为这些违法行为在审理过程中较难取证 。
然而 , 凡做过 , 必留痕 。 上述判决书显示 , 公民个人信息表、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流水、委托协议、手机勘查视频等 , 都可以成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证据 , 而保险消费者、涉案人员等的证言、供述都将对审判起到支撑作用 。
于行业而言 , 此案的成功审判还有更深一层次的意义——给同类案件的搜查取证指明了方向 , 为同类案件的定罪量刑提供了重要参照 , 有助于推动全国各地同类案件的审判结案 , 加速不法团伙的落网伏法 。
擦亮眼睛
消费者切勿卷入诈骗旋涡
采访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 , 被诱导、劝说进行“代理退保”的保险消费者 , 也并非完全不知这类退保行为涉嫌触犯法律法规 。 然而 , 在轮番煽动下 , 贪图小利的心理让他们一步一步陷入不良团伙的诈骗旋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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