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爆雷!百亿假黄金大曝光,多家信托公司被坑惨了( 二 )



1、黄金质押:

金凰公司提供其合法持有的不低于上金所AU9995标准的实物黄金质押(静态质押) , 信托放款前 , 质押物本金质押率控制在70%以内 。

2、保证担保:公司法人代表贾志宏承担个人无限责任保证担保 。

3、监控措施:

【质押物管理】①质押实物黄金直接保存于武汉本地商业银行保管箱中(中国工商银行) , 保管箱封存 。 ②质押期间内 , 不进行查库(保证质押物安全) , 保管箱不开封 , 做到静态质押 。 【质押物保险】质押实物黄金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财产保险(基本财产险附加盗抢险 , 同时保险公司承保黄金的重量及质量) , 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信托受托人;质押黄金接收并存放于银行保管箱后 , 保管箱将封存 , 长安信托及人保财险公司分别持有保管箱钥匙及密码;项目存续期间 , 保管箱不可开封 , 做到静态质押 。

产品违约

黄金还是假的


早在此前 , 已有多家媒体爆出 , 2019年开始 , 金凰珠宝的经营情况开始恶化 , 多期信托计划出现逾期 。

“公司在注意到金凰珠宝相关情况后 , 作为受托人严格履职、严密监控 , 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 上述项目项下均设置了黄金质押担保 , 且全部质押黄金均在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 , 民生信托为保险单项下第一受益人 。 ”民生信托方面表示 。 金凰珠宝用于信托融资中所质押的黄金 , 在信托公司进行违约资产处置时检测发现质量和重量不符合标准 。

由于所质押的黄金已被投保 , 信托公司转而向承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索赔 , 结果遭拒 。

据悉 , 民生信托依照合同于2019年12月27日向金凰方发送《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 宣布相关融资提前到期 , 并提起司法程序 , 此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部分质押黄金进行了查封 。

不过 , 2020年5月22日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民生信托送达的检测报告显示 , 质押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险单约定 。

据民生信托方面透露 , 在相关金凰信托计划中 , 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主持了质押黄金交付的全过程 , 包括但不限于质押黄金的出库、检测、运输、清点、封存过程 , 此外民生信托与人保财险和大地财险为共同管理人 , 只有“指纹+身份证件+钥匙”验证通过时 , 存放黄金的保管箱方可开启 。

而在对抵押物黄金进行处置前 , 第三方机构再次对抵押物做了检测 , 结果却显示黄金质量和数量不符合保险单约定 。

这次事件源头要追溯到2018年 。 公开资料显示 , 2018年 , 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增资和收购股权以69.98亿元获得三环集团有限公司99.97%股份 , 进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襄阳轴承27.93%股份 , 被称为“湖北国企改革新样本” 。 这笔近70亿的交易中 , 有42亿是向外寻求的融资 , 其中金凰系旗下的金凰珠宝以黄金抵押贷款为底层资产的信托计划 , 是融资的一大“主力” , 涉及长安信托、民生信托、北方信托、安信信托等在内的多家信托公司 。

据悉 , 目前未到期融资额约160亿元 , 对应质押黄金超过80吨 , 涉及十几家信托公司

“踩雷”信托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

人保回应:“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


公开信息显示 , 在金凰珠宝所的信托产品出现违约后 , 信托公司纷纷提起司法程序 , 并且对部分质押黄金、股权进行了查封及冻结 。

据人保方面介绍 , 金凰案件中 , 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承保的是财产基本险 , 与武汉金凰订立的保险合同条款为在银保监会正式备案的《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下称“保险合同”) 。 其中保险合同第5条明确约定:“在保险期间内 ,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爆炸;(三)雷击;(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 ”由于保险合同第7条将“盗窃、抢劫”责任免除 , 武汉金凰附加投保了“盗窃、抢劫风险” 。 因此 , 人保财险依据保险合同约定 , 只对上述6种原因导致的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单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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