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黄胜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黄胜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正义网北京6月2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余干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黄胜富(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鄱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胜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胜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推荐阅读
- 人民检察院|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马昌礼案提起公诉
- 走向|「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打“假官司”躲避赔偿?检察机关出手了
-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作出逮捕决定
- 话晴空|金毛冒充警犬潜入警局,还偷吃民警的鸡腿,警方:依法拘留一日!
- 江西南昌东湖:检察建议督促抓好百姓食药安全
-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马昌礼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键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安徽中医药大学原校长王键、四川省人民医院原纪委书记马昌礼提起公诉
- 危险时刻|铁轨上摆拍火车被迫急刹,3名大学生被依法处罚
- 五地检察机关共签人民渠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异地协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