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免税政策三部门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栗翘楚)2020年6月1日 ,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 提出“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 , 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 为落实《总体方案》要求 , 经国务院同意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 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
【离岛免税政策三部门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 , 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 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 , 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
与此前政策相比 , 《公告》主要调整包括: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 。 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 。 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 四是以额度管理为主 , 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 。 五是鼓励适度竞争 , 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 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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