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小猪|拘了临沂葛某娟、王某芳、武某桂、田某芹、刘某美……( 二 )


4月29日 , 该局洙边、相沟派出所也分别查处葛某娟、王某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 两名违法人员亦皆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
从4月27日至5月6日 , 莒南县公安局共出动宣传车35余辆次 , 悬挂禁毒宣传条幅67条 , 发放各类禁毒宣传材料8500余份 , 出动警力及禁毒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 , 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治安案件10起 , 行政拘留10人 , 共铲除罂粟1350株 。
人情小猪|拘了临沂葛某娟、王某芳、武某桂、田某芹、刘某美……
文章图片
非法种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 , 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 , 不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 , 一律强制铲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 , 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 , 可以免除处罚 。
不要心存侥幸 , 认为一株两株没事 , 因为种植即违法 , 违法就要付出“代价” , 也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 有线索 , 请您拨打"110"进行举报 。
警方提醒:家有老人的朋友 , 给家里长辈提个醒 。
【人情小猪|拘了临沂葛某娟、王某芳、武某桂、田某芹、刘某美……】【来源临报融媒-琅琊新闻网官方微信综合自莒南公安、河东公安、沂水公安、平邑公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