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23岁小伙疑因救人溺亡,申请见义勇为受阻

23岁的退伍军人翁佳浩在广东深汕合作区百安海滩疑因救人在海中不幸溺亡一事引发关注 。事发后,多方寻求目击证人 。
针对翁佳浩疑因救人溺亡一事,6月30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对于翁佳浩溺亡事件,目前公安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调查,事件还没有明确,目前暂未有定论 。
前述工作人员称,非目击者讲述现场情况不能作为证据,申请“见义勇为”需要一定程序和证据,“由于没有现场目击证人作证,目前还在加紧调查中” 。
同日,翁佳浩户籍所在地台州市后高桥村村主任谢学良告诉采访人员,目前还在配合相应的部门进行调查,目击者和被救的小孩暂未找到 。
台州新闻网此前报道,翁佳浩出生于1998年,椒江区洪家街道后高桥村人,是退伍军人、预备党员,现在广东省惠州市一家物流企业工作 。6月26日,趁着端午假期,翁佳浩和三位同事来到深圳市深汕合作区鲘门镇百安村海滩度假,当天下午,翁佳浩失联,后在当地海警、渔政部门和村民搜救下,翁佳浩的遗体于28日下午6时在事发海域打捞上岸 。
翁佳浩的同事梁程源30日向采访人员回忆,当天他和女友、小舅、翁佳浩三人一同来到了百安海滩游泳 。梁程源说,“当天下午4点左右,我们在游泳过程中,发现有个小男孩被海浪越推越远,大约离岸边已经有三四十米 。这时,谙熟水性的翁佳浩以最快的速度向这个小孩靠近,顶着海浪,把翁佳浩一点一点地往岸边推,后在赶来的两位渔民帮助下,遇险小孩被救到安全地带 。”
对于梁程源的说法,台州市后高桥村村主任谢学良称,同事证言不能作为单一证据,还需要关键的旁证 。“没有旁人的证人证言,翁佳浩的‘见义勇为’申报就存在困难 。”谢学良表示 。
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宣传委员赵平常告诉采访人员,街道获悉消息后,第一时间向家属表达了慰问,同时让该村的村民委主任先在深圳处置好相关善后事宜,并且要求各部门密切关注翁佳浩的调查进展 。
【救人23岁小伙疑因救人溺亡,申请见义勇为受阻】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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