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研究生河南地方公费师范生如何招生?报考条件是什么?教育厅权威解答来了( 三 )


十四、如何管理?
答:为加强“小教全科”公费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管理以及毕业后服务期的管理 , 河南省教育厅制订了《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管理办法》 , 对“小教全科”公费生在校的学习以及毕业后就业、违约等方面做了全面规定 。
十五、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怎么办?
答:“小教全科”公费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按时履行协议的 , 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 , 经培养院校同意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 , 暂缓履约 。 待情况允许 ,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 。 “小教全科”公费生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 , 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 , 按违约处理 。
十六、因毕业资格问题不能如期履约怎么办?
答:“小教全科”公费生因特殊原因未能按照培养院校所规定的基本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获得学历证书 , 经本人申请、培养院校同意 , 教育行政部批准 , 可暂缓履约 , 继续在校完成学业 , 在培养院校规定的学习期内获得毕业资格后 , 到协议地履约任教 。 超出培养院校规定的基本学制的学习费用由公费师范生本人承担 。 延期学习仍未能取得毕业证 , 按违约规定处理 。 设岗县可解除定向就业协议 , 由培养院校追回所享受的公费师范生教育的所有费用并交纳50%违约金 。
十七、不履行协议怎么处理?
答:“小教全科”公费生毕业后要严格履行协议 , 应按照协议规定到协议地从事教育工作 , 如果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协议规定或没有全部履行协议规定 , 视为违约 。 其处理办法:
(一)未按协议到设岗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 须按协议规定向协议地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 并缴纳50%违约金 , 超过缴纳时限 , 还须支付滞纳金 , 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解约手续 , 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备案;故意违约且拒不办理解约手续者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
(二)未按协议完成规定服务年限的 , 根据协议规定须按不足服务年限折算 , 向协议地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 , 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解约手续 , 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备案;故意违约且拒不办理解约手续者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
十八、在服务期内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一是按照有关规定 , 同等条件下 , 全科教师服务期内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教师周转房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 。 二是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原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 三是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和期满后 , 符合条件者 , 支持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四是加大对公费师范生专业成长的支持 。 在培训、评先、表彰、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支持 。
十九、服务年限期满后 , 能否申请调动?
答:可以 。 “小教全科”公费生在农村学校或教学点工作满6年后 , 城市、县镇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 , 同等条件下 , 优先安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工作优秀的“公费生” 。 同时 , 鼓励“公费生”服务期满后继续奉献乡村教育事业 。
二十、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答:“公费生”毕业后 , 生源地政府如不履行协议 , 属于生源地政府违约 。 其处理办法: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行政督导解决;对拒不解决的 , 将追究生源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 并责成生源地政府履行协议 。
第二类:“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一、什么是“特殊教育”公费生?
答:“特殊教育”公费生是指高等院校专门为设岗县(市、区)的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和培智学校等公费专业培养的从事特殊教育的师资 。 属于师范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