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非财政缴存单位、自主缴存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 现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2020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9年全年实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 。 自主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由本人根据2019年度月平均收入申报 。
【缴存比例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均为5% , 上限均为12% , 单位可在规定的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 自主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10% , 最高为24% , 由自主缴存者自行确定 。
三、月缴存额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2019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9272元) , 确定2020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778元 , 自主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422元 , 下限为395元;2020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暂按85元执行 。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30日
来源: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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