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武汉今日起正式实施长江汉江十年禁捕

【禁捕武汉今日起正式实施长江汉江十年禁捕】禁捕武汉今日起正式实施长江汉江十年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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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下午5时 , 在江夏区金口街金水河五号闸口 , 最后一艘渔船被起吊上岸 。通讯员陶韬 供图
武汉晚报讯(采访人员潘璐 通讯员宋汉彪 王润东 王璐)武汉市政府近日正式发布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 , 宣布自2020年7月1日0时起 , 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 , 开启长江汉江武汉段十年常年禁捕 。
禁捕期间 , 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 。 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 ,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
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 , 坚决整治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等违规捕捞业司;依法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 。 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构成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 ,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 , 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 , 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 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 。 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 , 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
实施长江流域重要水域禁捕 , 是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 , 保护长江母亲河、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举措 。 长江流域重要水域禁捕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 , 也是一项历史性工作 。
7月1日 , 长江汉江武汉段全面禁捕正式开启 , 十年禁捕任重道远 。 同饮一江水 , 共护母亲河 , 禁捕工作的推进落实 , 将为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谱写新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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