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倒70车垃圾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28.8万元修复费全部到位( 二 )


被污染地的垃圾由本地垃圾处理厂处置最快捷,成本最低,但对方不出具报价单怎么办?办案检察官拿着座谈会纪要、司法解释等向对方讲解,最终献县垃圾处理厂出具了处置垃圾费用的报价单 。
涉案垃圾被消纳处置
七名涉案人承担修复费用
垃圾处置报价的问题解决了,鉴定费用支付仍是个难题 。经咨询,鉴定机构收取标准是处置费、运输费等总费用的3%,最低3万元 。经请示沧州市检察院,同意该院依据垃圾处理厂的报价单计算修复费用的做法 。随后,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协调县城管局、案发地乡政府、垃圾处理场等单位密切配合,动用挖掘机、装卸机、运输货车600余台次,用五天的时间,将涉案垃圾运送至该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按程序依法消纳处置 。
案发一个半月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等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第一批到案的七名犯罪嫌疑人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该院根据垃圾处置的费用清单,以污染环境罪向献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8.8万元,得到法院的支持,七名被告人在被判处刑罚的同时,其中六人合缴15万元,余款13.9万元由张某和另案处理的席某(当时在逃)共同承担 。
2019年12月5日,席某向献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为了延续执行附带民事诉讼的生效判决,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席某及其近亲属、辩护律师通过视频电话释法说理 。席某家属代其向该院涉案款专户转入13.9万元生态修复费,席某本人也通过远程视频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2020年4月7日,检察机关对席某涉嫌环境污染罪提起公诉,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同案犯张某等人于2019年11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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