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东莞虎门这个恶势力团伙宣判,首犯被判19年半,罚960万元!( 二 )


从2016年6月开始 , 为获取非法暴利 , 谢某友、胡某文、郑某华等人在富绅市场内限定冰条和海盐的供货商 , 以暴力威胁手段 , 强迫多名市场商户只能向市场指定的商家购买高价冰条和海盐 , 市场方从每条冰条中抽水6.5元 , 从每吨海盐中抽水200元 , 直接导致了富绅市场内冰条、海盐的销售价高于周边市场价 , 进而导致了市场商户经营成本升高 。
为了达到垄断冰条、海盐的目的 , 谭某霞安排林某严、郑某成、王某云等人进行巡查 , 如发现商户向其他供货商购买冰条和海盐 , 便以警告、罚款、没收、强制封铺停业等方式相威胁 。 如发现有商户未经市场允许销售冰条和海盐 , 或者有其他供货商到市场周边销售冰块和海盐 , 林某严、郑某成、王某云、熊某桥、胡某学等人便以没收货品、暴力驱赶等方式阻止 。 经统计 , 谢某友等人通过垄断冰条销售非法获利共约410万元 , 通过垄断海盐销售非法获利共约290万元 。
聚集多人寻衅滋事
从2012年开始 , 被害人蔡某某等二人租用富绅市场内一栋楼房用于经营金瑞宾馆 , 双方约定旁边空地供宾馆作为停车场使用 。 2015年年底 , 富绅市场将上述空地用作售卖虾类的场地 , 噪音严重影响宾馆经营 , 双方协商未果 , 蔡某某一方则用车堵住虾场入口 , 双方多次发生纠纷 。
2016年8月6日16时许 , 谢某友指使胡某文、熊某桥、胡某学等人强行收回金瑞宾馆所使用的保安室 。 胡某文带领熊某桥、胡某学、闫某刚、陈某林等人到金瑞宾馆威胁蔡某某交出保安室钥匙 。 遭到拒绝后 , 胡某学等人用锤子将保安室门锁砸坏 , 将宾馆员工的物品扔出保安室 , 蔡和宾馆两名保安员上前阻止 , 双方发生争执 。 后胡某文纠集了约20名不知名男子聚集在宾馆大厅和门前 , 对蔡某某等人进行恐吓、威胁 , 导致现场人员大量聚集 , 现场秩序严重混乱 。
接报后 , 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处置 , 胡某文等人不听劝阻还对民警大声叫嚣 , 导致场面失控 , 后公安机关派出30多名特警队员到达现场增援 , 直至同日19时许才将事态控制 。
殴打他人还非法拘禁
由于富绅市场与周边海利丰市场之间商业竞争 , 谢某友、胡某文、郑某华等人要求综治部人员、保安人员、内保人员加强巡视 , 如发现海利丰市场的人员到富绅市场来要立即报告并跟踪处置 , 双方人员曾多次发生肢体冲突 。
2018年9月19日3时许 , 海利丰市场工作人员蔡某某等三人来到富绅水产市场 , 被黎某雄、梁某乐、周某轩发现后告知林某严 , 林纠集李某茂、胡某学及闫某刚、杨某彬等人前来处理 。 后林某严等人将蔡某某等三人的双手反扣强行押至市场管理处二楼一个房间 , 使用工具对蔡某某等三人进行殴打 , 并将情况报告给胡某文、郑某华等市场管理人员 。 林某严等人逼迫蔡某某等三人写下不再来富绅市场的保证书后 , 才将蔡三人释放 , 胡某文将蔡某某三人写下的保证书拍照后发送给谢雄友 。 经法医鉴定 , 蔡某某等三人的损伤均为轻微伤 。
商户罗某某等二人在富绅市场内经营罗氏水产销售冻虾等水产品 。 2016年12月1日 , 郑某华代表市场方发出通知禁止罗氏水产售卖冻虾 , 罗某某等二人因害怕被迫同意 。
2017年10月1日 , 由于富绅市场专门指定了允许售卖鱿鱼和鱿鱼头的商户 , 禁止罗氏水产等其他商户售卖 , 罗某某二人不同意 , 郑某华便派内保人员杨华彬等人通过随意拿走货品、威胁停业等方式 , 连续三次到罗氏水产进行滋扰 , 罗二人被迫不再售卖鱿鱼和鱿鱼头 。
团伙14人一审获刑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谢某友、胡某文、郑某华、谭某霞、林某严、熊某桥、王某云、胡某学、郑某成、黎某雄、何某其、梁某乐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 其中王某云、黎某雄敲诈勒索数额较大 , 谢某友、胡某文、郑某华、谭某霞、林某严、熊某桥、胡某学、郑某成、何某其、梁某乐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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