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要求及政策问答
中新网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张子扬)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已经发布 。 为及时回应应试人员关注的问题和应了解的内容 , 汇总形成了考试相关要求及政策问答 。 关于继续执行的考试其他政策规定 , 可查阅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及2018年、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 。
答: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填报个人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打印成绩 。
问: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
答:客观题考试:
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2日;
第1批次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
第2批次考试时间为11月1日 。
主观题考试:
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
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
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 , 部分自考人员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 , 能否报名?
答: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 做好服务考生的各项工作 , 上述人员只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 , 可以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 , 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 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 , 报名无效 , 不予打印准考证 。
问:报名人员在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答:符合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 , 应在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 , 也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 , 符合放宽政策的 , 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
对于具有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 , 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 , 可以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
问: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无效人员 , 能否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统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要求及政策问答】答: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的报名条件 , 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参加考试的 , 考试成绩无效 。 属于上述情况的人员 , 如具备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 , 须在报名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取消2019年考试成绩后才可以报名参考 。
问:如何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答:报名人员在交费前发现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有误的 , 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 交费成功后 , 姓名、身份证信息、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 , 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名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时 , 除因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选择变更考区以及个人姓名、身份证信息错误需要修改外 , 其他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
问: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 , 应试人员能否选择考试批次?
答: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 , 每名应试人员只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 。 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等随机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 , 应试人员不能自行选择考试批次 , 考试批次和时间在准考证上注明 。
问:应试人员能否自行选择主观题考试考区?
答: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 应当选择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 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主观题考试报名人数、交通便利、考试资源条件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试考区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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