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后惨遭同事性侵,还被诬自愿,一个鉴定还原真相( 二 )


其中 , 昏迷期酒精浓度为2.00mg—4.0mg/ml , 醉酒者可呈现昏睡、瞳孔散大、面色苍白、心率加快、休克乃至深昏迷、血压下降、呼吸不规则、大小便失禁等状态 。
而案发时段张莉血液酒精浓度在1.84mg/ml --2.75mg/ml 之间 。 因此 , 两位鉴定人判定:事发时 , 张莉应属于醉酒状态 , 并处于神志不清或昏睡期 , 已无行为能力 。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理论层面的判定 , 因不同个体对酒精的耐受性不同 , 行为能力状况也会有不同 , 为了进一步论证其行为能力 , 鉴定人还需结合当事人酒后行为表现加以印证 。
临床表现印证理论推算
男子是故意实施强奸
如何印证?公安机关的侦查记录帮了大忙!
案件调查记录显示 , 事发当晚 , 张莉被送入宾馆房间时 , 已处于意识不清的昏睡状态 , 呼之不应 , 早上离开时仍是步态不稳 , 这些行为特征均符合其处于昏迷期或共济失调期的特征 , 也印证了鉴定人理论推断的正确性 。
此外 , 张莉早上被手机铃声惊醒时 , 仍躺卧在被大小便遗留物污染的宾馆床上 , 而在床上的内衣裤却仍保持整洁状 。 鉴定人判定 , 张莉应是先被脱去衣裤呈全身裸露状 , 后在无知觉的状况下出现了大小便失禁 。
在科学论证与张莉各种症状对应后 , 鉴定人给出了结论:张莉在被脱去衣裤时 , 应处于无知觉的昏睡状态 , 并且该状态一直持续到次日清晨6点多 , 直至被手机铃声惊醒 。 鉴定机构认为 , 张莉遭性侵时 , 应处于醉酒后意识不清的昏睡状态 , 已无行为能力 。
这一鉴定意见 , 最终被公安机关作为重要证据采用 。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鉴定人说:
司法鉴定中 , 依据标准、规范进行鉴定是十分重要的 , 但标准或规范毕竟难以覆盖所有实际问题 。 在标准难以涉及的鉴定领域 , 鉴定人有责任利用自然科学的原理和规律 , 来解决侦查和诉讼中需要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 。
【女子醉酒后惨遭同事性侵,还被诬自愿,一个鉴定还原真相】只有这样司法鉴定的作用和重要性才能得以充分体现 , 才能不断推动与促进司法鉴定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 本案在这方面作了有效的尝试 。 在此 , 也提醒广大女性同胞 , 外出应适度饮酒 , 加强自我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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