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郭某铭诉前财产保全3000万元案无耻之尤至极

@郑昀:2006年郭某铭诉《第一财经日报》采访人员诉前财产保全3000万元案 , 无耻之尤至极 。 开创大陆之风气 , 为腾讯法务部所效仿 。 @sven_shi很多老资格的媒体人 , 看见“诉讼保全”还有“深圳”这两个词都是很害怕的 。 因为当年就出过事情 。 06年的时候 , 一家媒体派采访人员跑去深圳查一家大企业的加班问题 , 报导出来之后这家企业的领导层震怒 。 直接就是让律师去法院起诉冻结报导采访人员的个人财产索赔 。它不找媒体 , 找个人 。 深圳当年直接就到上海 , 把报导的媒体采访人员和编辑全给封了 。 怎么封的?房产 , 银行账户 , 连车都封存 。 上海当年100万就能买套房子 , 它直接起诉要这两个人赔3000万 , 按3000万的标准来 。 结果当然是它不可能朝个人索赔到3000万 , 那它为什么按这个标准来呢?就是要你个人痛苦啊 。 大家都骂 , 但是人家就是和你讲“流程合法” , 你想要取钱生活 , 你自己去走法律通道维权啊 , 你说你有房贷 , 每个月都要还钱 , 对不起 , 这和它没关系的 。 打官司拖着 , 看谁拖得起 。 最后当然那两个采访人员没有出什么大问题 , 媒体认怂 , 一起发个联合声明 , 大企业主动撤诉 , 事情也顺利结束了 。这次出的事情其实比上次还要夸张 , 因为连原告用来起诉冻结被告财产的合同都是假的 。 对 , 流程都合法 , 法院也没责任 。 但是你设身处地的想一想 , 换成你 , 遇到这种事情 , 你怎么维权?你知道这个流程会跑多久吗?你企业撑的住吗?你走上法庭 , 然后原告告诉你说 , 对不起我也是受害者 , 我也是被人家用假合同骗了才来冻结你资产的 。 对于您所遇到的一切我们表示很遗憾 , 希望您努力寻求法律途径维权 。你什么感觉?有些事情过了就过了 , 没出什么严重的后果 , 目前能协商解决最好 。 但是将来真的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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