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黑老大"涉11项罪名获刑25年

正义网渭南7月3日电(采访人员倪建军)经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7月2日,临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杨武学、王卓、孟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武学曾因贩卖毒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获刑 。2004年出狱后,杨武学与孙正新、王卓等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纠集在一起,多次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杨武学为组织者、领导者,王卓、孟涛、程华胜、苟西成、张希民为骨干成员,孙正新为积极参加者,高飞、雷博、高琪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
临渭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以杨武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卓等9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18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判处4年6个月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财产刑 。
【陕西渭南"黑老大"涉11项罪名获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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