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驻港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无损香港司法独立( 二 )


田飞龙指出 , 明确中央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管辖权 , 是适应“一国两制”实践发展的新需要 , 是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 有关规定有利于堵住疏漏 , 防范、制止和惩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 , 共同构建更加严密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 , 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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