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媒|是集体还是国有?山东姜建德案受质疑( 二 )
1999年初 , 姜建德被聘为院长 。 此后经市政府批准疗养院也更了名 。 2月7日 , 聊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为光明眼科医院颁发《事业法人登记证》 , 明确了光明眼科医院的经济类型为“集体” 。
没有财政拨款 , 姜建德接手的光明眼科医院一贫如洗 , 只能通过职工集资购买药品和眼科医疗设备进行运营 。 就这样 , 经过几年的上下努力 , 医院逐渐起死回生 , 并渐渐发展起来了 。
2002年 , 因老城区规划改造 , 光明眼科医院面临搬迁 。 在市政府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 通过招、拍、挂 , 医院取得了30亩土地使用权 。 因为没有财政拨款 , 仅仅依靠医院自我积累的资金无法解决 , 于是全体职工再次集资和以个人或亲属名义从银行贷款取得资金 , 建起了眼科新大楼 。 此后医院在采购大型设备、进行装修时 , 又多次进行职工集资 。
2018年7月 , 姜建德等人被以涉嫌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等罪名立案调查了 。 “对此罪名我们不能接受 , 因为光明眼科医院不是国有事业单位 , 只是普通的集体事业企业 。 ”李翠英说 。
追根溯源 , 从举办主体来看 , 光明眼科医院的举办主体是聊城市供销社 。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第2条的规定可知 , 聊城市供销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 , 故光明眼科医院的举办主体并非国家机关 。 从举办资产来看 , 是供销社用下属集体企业的增长利润办的 , 故光明眼科医院的举办资产源于集体企业 , 并非是国有资产 。 从发展历程来看 , 光明眼科医院一直没有财政及上级部门经费补助 , 自筹资金办院 , 未曾注入国有资产 。 在医院采购大型设备、新建眼科大楼、装修等重大事项上 , 多次依靠职工集资和银行贷款 。 从原址土地使用情况来看 , 该土地使用者为原疗养院 , 并未更名至光明眼科医院名下 。 可见 , 光明眼科医院既不是由哪一级国家机关举办的 , 也不是由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 , 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普通的集体事业单位 , 不是国有事业单位 。 姜建德是市供销社在1999年招聘的院长 , 并非国有单位委派的院长 , 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
第二、光明眼科医院的现有资产不是国有资产 。 国家财政从始至终就没有向光明眼科医院投资过一分钱 。 现在光明眼科医院的资产都是本院职工集资和增溢的资产 , 与国有资产没有任何关系 。
第三、光明眼科医院替职工垫付税款、购房款 , 没有侵害国家利益 。 光明眼科医院不是国有事业单位 , 它的资产也不是国有资产 , 光明眼科医院替职工垫付税款及购房款 , 就没有侵害国家利益 , 也谈不上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第四、光明眼科医院使用的土地不是国家划拨的 , 而是有偿取得的 。 光明眼科医院现在使用的土地是通过土地招、拍、挂 , 有偿取得的出让土地 。 光明眼科医院的前身——疗养院使用的土地在2008年房屋拆迁时 , 已被国家收回 。 市供销社领取的拆迁补偿款不包含土地补偿款 。 市供销社将该款中的200万元向光明医疗集团参股 。 光明医疗集团每年度末将10%的资金使用费交予市供销社 。
“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主要有三点 。 ”李翠英向媒体表示 , “一、国家法律明确规定 , 定单位受贿罪的前提必须是国有单位 , 而光明眼科医院不是国有单位 , 不符合定罪条件 。 二、国家法律明确规定 , 定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前提必须是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 姜建德是聘任的 , 不是国家委派的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 也不符合定罪条件 。 三、姜建德是招聘的院长 , 光明眼科医院是市场化运作的集体企业 , 他有权利自主确定工资、奖金的分配方案 , 他从劳动强度、工作量等方面考虑 , 发放10万元额外奖金 , 没有什么不妥 。 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都有错误 。 姜建德不构成单位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 。
法学专家:既非国有事业单位也非国家工作人员
2020年4月3日 , 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7名法学专家 , 对姜建德涉嫌单位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的相关问题举行专家论证 。
参加论证会的各位专家一致认为:光明眼科医院既不是由国家机关举办 , 也不是由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 , 不属于国有事业单位 , 姜建德虽然具有副处级的行政级别 , 但没有与行政级别相对应的待遇和职责 , 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
聊城中院:何时开庭未定
自姜建德提起上诉受案后 , 聊城中院至今尚未开庭审理 。
那么 , 未开庭的缘由是什呢?何时能开庭?
2010年7月2日 , 媒体致电聊城中院 , 得到的回复是:检察院正在阅卷 , 何时开庭未定 。
据了解 , 姜建德一方已经将相关诉证依据材料等向二审法院进行了提交 。
姜建德上诉一案 , 其核心问题是 , 光明眼科医院是不是国有事业单位?姜建德到底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姜建德是否犯有上述被指控的三宗罪 , 何时审理宣判 , 媒体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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