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发现3岁女童受伤或遭家暴,报案!其父亲获刑3年( 二 )


5月初 , 姜杰涉嫌故意伤害女儿一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
【医生发现3岁女童受伤或遭家暴,报案!其父亲获刑3年】面对检察官的讯问 , 姜杰认罪悔罪 , 同时也向检察官吐露了自己生活的不易:妻子患有智力残疾 , 不能外出工作 , 母亲患癌症急需手术费用 , 希望能够早日出去挣钱养家 。
检察机关走访调查了解到 , 姜杰的妻子属于智力残疾三级 , 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 , 社会交往能力有限 , 日常只能在家里做家务、照顾孩子 , 养家的重担压在姜杰一人身上 。
鉴于被害女童身体恢复较好 , 5月25日 , 门头沟区检察院对姜杰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 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在办案的同时 , 门头沟区检察院还为被害人申请了小额爱心基金和社会救助 , 并对被害人的母亲实施了心理疏导 。 而这种救助工作 , 还将会在一定时间内持续 。
“感谢检察院为我做的一切 , 今后我一定会好好赚钱养家 , 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 好好对待家人……”姜杰说 。
检警呼吁全社会
共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如今 , 姜杰一家已恢复了正常生活 。 姜杰特别对采访人员表示:“我并不埋怨医院报案让我获刑 , 恰恰是医院报案给了我一个深刻警示——教育孩子不能简单粗暴 ,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意识 , 多考虑考虑家人 。 ”
“本案是一起医务人员基于强制报告制度果断报案的监护侵害典型案件 。 ”刘玉霞介绍说 , 我国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 , 均对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报案举报作出了相应规定 , 实践中 ,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也建立了案件通报机制 。
在积累各地办案经验的基础上 , 今年5月 , 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 该制度规定了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 , 其中包括“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 , 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 , 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后须立即报案 。
在刘玉霞看来 , 强制报告制度已获得全社会逐渐认同 , 使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能够及时被发现 , 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指控难等问题上发挥着关键作用 , 也为司法机关通过办案推动形成上下一体、协作联动、及时有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格局奠定了制度基础 。
刘玉霞和李凯旋共同呼吁 , 希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行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 如果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 , 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检察服务热线12309举报 , 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守护“祖国的花朵” 。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徐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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