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 王珞丹网络寻鸭:网友已吵翻 法律解读来了
北京联盟_原题:明星微博寻鸭网友为这些事吵翻了法律解读来了
7月3日凌晨 , 演员王珞丹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则"寻鸭启事" , 寻找同事的宠物鸭 , 并配发一张公共视频的截图 , 图中拎走鸭子的女子面部清晰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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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图未打码
宠物鸭被拎走
引起网友热议
作为一名微博粉丝达4000多万的公众人物 , 王珞丹发布这条微博之后 , 她的粉丝和爱宠之人纷纷表示感同身受 , 转发声援 , 相关话题一直占据微博热搜榜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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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时 , 王珞丹这一行为也招来了不少质疑的声音 。 有人认为 , 丢了宠物 , 报案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 全网搜寻、占用公共资源 , 大可不必 。
此外 , 对于王珞丹在微博中发布抓宠之人视频截图的做法 , 很多网友也觉得十分不妥 。 虽然盗宠之人必须受到应有的处罚 , 但是这样的行为可能侵害他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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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质疑 , 更多的人表示支持和理解 , 认为做错事被曝光无可厚非 。 宠物对于主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 只有倾注过爱和心血的人才能体会 , 这样的行为并不是小题大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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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抓鸭人照片 , 违法吗?
将抓宠物鸭之人的视频截图发布在微博上 , 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义?对此 ,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刘兆庆律师进行了解答 。
寻找宠物要采用正确的方法 , 擅自在网络上公布他人照片的行为不应提倡和效仿 。 未经他人允许 , 抓走别人的宠物是一种违法行为 , 失主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并提供监控视频等线索 , 通过公安机关抓获违法嫌疑人 。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丢失宠物的人及时删除了相关照片 , 没有造成其他损害后果 , 一般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
鸭子的价值
是否影响抓鸭行为的定性?
7月3日上午10时07分 , 王珞丹删除了此前的寻鸭启事 , 并发布了一条新微博称 , 抓走鸭子吉吉的人虽然找到了 , 但是吉吉已经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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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走鸭子的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又引发了新一轮的讨论 。
有网友表示 , 这种鸭子叫柯尔鸭 , 价格不菲 , 连它下的蛋都很金贵 , 所以对方的行为可以算作盗窃贵重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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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研究说 , 吉吉并不是柯尔鸭 , 是普通品种的鸭子 , 但是无论鸭子的价值是大是小 , 随意拎走别人的宠物就是偷盗 , 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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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下午 , 当地派出所就此事回应称 , 如果当事人亲自前去做笔录 , 只要对方的行为构成犯罪 , 不管价值多少都能立案 。
将他人宠物随意拎走并致其死亡 , 是否构成犯罪?
刘兆庆律师进行了解答 。
未经他人允许 , 随意将他人的宠物拎走并致其死亡的行为涉嫌盗窃 , 但抓走宠物鸭的人是否构成犯罪 , 还需要根据宠物鸭的价值 , 结合具体案情来具体判断 。
第一种情况:宠物鸭价值不菲 , 已经到达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 而且抓鸭人也明知宠物鸭的价值 , 仍然实施盗窃 , 那么就构成盗窃犯罪 。
第二种情况:抓鸭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个鸭的价值 , 同时按照一般人的判断也无法认识到这只鸭价值不菲 , 那么不能认定抓鸭人构成盗窃罪 。
第三种情况:宠物鸭只是一只普通的鸭子 , 其价值通常达不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 那么抓鸭人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 但其未经他人允许 , 抓走宠物鸭的行为已经涉嫌行政违法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盗窃公私财物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宠物 王珞丹网络寻鸭:网友已吵翻 法律解读来了】(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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