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绝人性!母亲帮男友性侵未成年女儿!( 二 )


  • 第一类是侵害及危险报告
  • 第二类是安全隐患报告
  • 第三类是招录人员报告机制
二是明确报告主体即谁来报告 。 指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 , 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 。
三是厘清报告流程即怎么报告 。 要求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设置儿童保护专员 , 负责接收内部从业人员的报告事项 , 进行先期线索研判后再统一上报 , 旨在实现“面对点”的信息收集甄别流转机制 。 灭绝人性!母亲帮男友性侵未成年女儿!
文章图片

未报告可能会承担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强制报告制度并非首次在我国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出现 。 那么 , 此次闵行区会签的实施办法有何特殊之处呢?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 , 需要各职能部门合力协作 , 所以我们联合了区民政、卫健委等各职能部门会签 。 ”聊起此次会签的背后故事 , 程慧告诉采访人员 , 这次闵行出台的实施办法是对国家层面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与细化 , 在回应了社会的关注与需求之外 , 还能够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线索 , 有效保护未成年人 。
如果该项办法会签后 , 有部门和个人没有及时报告 , 又会承担什么后果呢? “没有及时报告 , 可能会承担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 。 ”程慧认为 , 当前 , 面对社会还是要加强对报告责任主体的培训与宣传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