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子冒充护士从医院偷走新生儿,被判一年十个月

北京联盟_原题:惠水偷婴女子获刑22个月
贵州女子冒充护士从医院偷走新生儿,被判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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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采访人员从省高院获悉 , 去年年底发生的"惠水县涟江医院内 , 一新生婴儿被人贩子抱走"拐骗儿童案件 , 经惠水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 审判生效 , 结果出来了:判处被告人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 。
因为"爱情"她偷抱孩子
阿秀(化名)之前怀有情人阿伦的孩子 , 但是不小心摔倒 , 导致流产 。 阿秀害怕阿伦因此抛弃她 , 一直全力掩藏流产事实 , 假装着怀孕 。
眼看着到了预产期 , 于是 , 阿秀就萌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 偷抱一个孩子来抚养 。
2019年12月8日凌晨5点 , 阿秀窜至惠水县涟江医院 , 在护士休息室偷拿到护士服 。 假扮护士进入妇产科病房 , 趁病房内人员熟睡时 , 将病房内出生不到24小时的婴儿抱走 。
抱走婴儿后 , 阿秀逃离现场 , 藏匿于自己的出租屋内 。 孩子父母醒来后不见了孩子 , 立即报警 。
获刑22个月
经过警方的全力追查 , 56个小时后 , 阿秀在其出租屋内被惠水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 成功找回了孩子 , 孩子身体正常 。
承办法官审理认为 , 该案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阿秀被指控拐骗儿童罪 , 罪名成立 。 到案后 , 阿秀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自愿认罪认罚 , 认罪态度好 , 系初犯、偶犯 ,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故判处被告人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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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 , 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
拐骗儿童是指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 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 , 不要求有出卖目的 。
拐卖妇女儿童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 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死刑 , 并没收财产 。 拐骗妇女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贵州女子冒充护士从医院偷走新生儿,被判一年十个月】周鲜伦 杨世昭 都市新闻采访人员孟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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