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容管理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15万元获刑三年( 二 )


应姑苏区监察委员会商请 , 姑苏区检察院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 。 承办检察官杨静雯认真阅读并查看了相关证据材料 , 并就案件证据固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与监察委工作人员进行商讨 。 在审查起诉期间 , 杨静雯仔细梳理犯罪事实和受贿金额 , 先后两次讯问于成军 。
于成军到案后 , 主动交代了自己利用协助整治辖区内无证摊贩、商铺广告勘察等职务便利 , 索取、非法收受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 并积极退缴了全部受贿款 。
检察机关认为 , 被告人于成军作为在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 在执行公务过程中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于成军到案后 , 主动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种罪行 ,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但于成军在执行公务过程中 , 多次向执法对象索贿 , 涉及人数众多 , 影响恶劣 , 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于成军依法提起公诉 。 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 , 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于成军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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