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劳动维权 不合理管理怎么破?( 二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该科技公司规定了三种考勤方式 , 员工在单位办公室采取指纹考勤机打卡 , 外出办事时采用微信打卡 , 此外还可以提交纸质请假、调休单 。该公司在诉讼中仅提供了考勤机指纹打卡记录 , 以证明陈女士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 。但由于公司有三种考勤方式 , 故不能排除陈女士通过其他两种方式考勤的可能 。且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明确约定陈女士所在岗位需要出差 , 由此也可证明陈女士存在通过其他两种考勤方式考勤的情况 。法院认为原告仅提供指纹考勤机的考勤记录并不能当然证明被告存在迟到、早退以及旷工的情况 。此外 , 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 , 公司向员工发放工资需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 , 据此可知公司在发放工资之前当会通过终端对员工的出勤情况予以审核 , 但科技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在解除与被告之间劳动关系前曾因被告迟到、早退以及旷工而核减扣发被告工资 , 由此也可印证被告之前并不存在迟到、早退以及旷工的情况 。科技公司与陈女士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
据此 , 法院依法判处该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并支付陈女士工资损失和生育医疗费共计10万余元 。
法官说法
该案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看似完善 , 但由于存在多种考勤方式 , 且各种考勤方式不能有效对接 , 因此并不能证明劳动者存在违反劳动纪律的相关情况 。故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劳动者在工作中也应留意保留上下岗及请假事项的相关证据 。
【劳动关系|劳动维权 不合理管理怎么破?】“律师助理”是否和律所存在劳动关系?支持!
蒋某系重庆某律所业务员 。2018年9月3日起 , 李某为蒋某寻找案源并介绍业务 , 蒋某通过微信向李某发放报酬 。蒋某建立了一个微信群并将李某等人拉入群中 , 在群中蒋某发布了业务员与律师谈案管理规定以及招聘律师助理、市场专员的招聘通知 , 该招聘通知显示联系人为蒋某 。2018年11月28日 , 蒋某将李某移出群聊 , 李某遂诉至法院 , 请求某律所支付拖欠的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某律所则认为 , 李某系与蒋某建立的为私人提供案源关系 , 与某律所并无劳动关系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李某提供的劳动属于某律所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某律所亦实际从李某提供的劳动中受益 。出面聘用李某的蒋某在微信群中具有管理者的身份 , 蒋某以自己作为联系人发布的招聘通知表明 , 蒋某系代表某律所进行招聘及管理 。某律所实际通过蒋某对李某进行了管理及发放劳动报酬 , 李某与某律所存在隶属关系 。某律所作为专业从事法律服务的市场主体 , 理应对与当事人建立何种法律关系通过书面协议进行清晰界定 。某律所称李某系蒋某个人聘请 , 李某系与蒋某建立私人案源合作关系 , 并未举证证明 。故法院依法认定李某与律所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据此 , 法院依法判处某律所支付李某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7万余元 。
法官说法
在劳动关系中 , 劳动者处于从属地位 , 举证能力往往较弱 。为切实保护善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对于由用人单位员工出面聘请的劳动者 , 可适用表见代理的原理 , 认定用人单位应对其员工的聘用及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员工个人对劳动者进行的管理即视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由此形成人身依附性 。
推荐阅读
- 辛勤劳动|青岛部分影院开始营业 防疫工作绝不“马虎”
- 美军|简直欺人太甚 美舰竟然闯至16海里处 俄力挺铁杆盟友合法维权
- 劳动|劳动教育成必修课!重庆用“智慧”系统打造学生劳动评价档案
- 行拘|李国庆行拘期满后首发声 接管当当不为自己维权为企业可持续健康高增长
- 升学考试|新时代劳动教育有“泥土”还要“破土”
- 社局|新职场人签劳动合同需注意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防控手册教你如何“避坑”
- 直播|直播带货问题多维权难?直播投诉平台来啦
- 问题|招商、万科旗下楼盘被曝精装缩水,交房即维权等行业难题待解
- 劳动|驾校停业欠薪 律师:疫情期间工资等应依法支付
- 维权|李易峰维权胜利,对方为杨洋粉丝,考虑其经济情况,免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