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布 禁建山寨人造景观

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始皇兵马俑闻名中外 。 为了更好的对秦始皇帝陵进行保护 , 2005年 , 陕西制定了《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 , 这也是第一个由地方立法机关审议批准的文物保护专项立法 。 近日 , 由陕西省文物局起草的《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 ,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
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布 禁建山寨人造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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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2005年7月30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 至今已近15年 。 该条例是陕西省为严格保护秦始皇陵及兵马俑而首次专门订立法规 , 也是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行政许可法》之后 , 第一个由地方立法机关审议批准的文物保护专项立法 。
相比2005年版《条例》 , 此次修订草案中“职责”更加明确 , 分为“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和“机构职责”三部分内容 。 修订草案明确:“省、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对秦始皇陵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秦始皇陵保护区域的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由临潼区文物行政部门负责 。 ”
【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布 禁建山寨人造景观】相比2005年版《条例》 , 修订草案在“秦始皇陵陪葬坑和陪葬墓”包括的对象中增加了“陵西大墓” 。 并增加了建设控制地带内四种“禁止行为”:禁止进行破坏历史风貌的建设;禁止建设污染秦始皇陵及其环境的设施;禁止进行开山采石、取土;禁止建设歪曲、损害秦始皇陵真实性的各类人造景观、景点 。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陈武 孟寒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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