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如何对待未成年犯罪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 , 几乎变成了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真正的受害者反而得不到保护 , 打落牙齿和血吞 , 默默承受一切痛苦和创伤 。面对这种不公局面 , 受害人及其家属该怎么办?日本福田孝行杀人案或许会给我们一些启发 , 它是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著名案例 。这个案件前后历程相当复杂 , 因篇幅所限 , 下面仅简述整个过程 , 对细节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搜索 。1999年4月14日 , 日本山口县光市 , 当时23岁的本村洋先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 , 发现门没有锁 。进了家门之后 , 家里一片凌乱 , 却不见妻女踪迹 , 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 , 发现妻子半裸且已变僵硬的尸体 。警察抵达之后 , 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 , 发现用塑胶袋包着当时才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尸体 。1999年4月18日 , 警方逮捕当时刚满18岁一个月的少年(日本法律规定20周岁为成年人) 。 据其供述 , 他于当天下午两点左右 , 乔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 , 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个——强奸被害人 。 少年将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 , 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 。 少年于是动手掐死被害人 , 弥生窒息死后 , 他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当时11个月大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 , 少年将婴儿抛往别处 , 可是婴儿还是挣扎哭着 , 往已死去的母亲遗体处爬去 。兽性大发的少年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而坏了他的好事 , 于是将哭闹不止的夕夏从母亲遗体旁边拉开 , 重摔地面数次之后再用绳索勒死 。虽然加害的少年当时未满二十岁 , 可是所犯的案情残忍重大 , 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桉移交山口地检署审理 。第一次开审议庭时 , 本村洋先生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 , 却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虑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的心理和情绪 。是的 , 你没有看错 , 当时主审的法官确实是这么说的 。 因为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加害者的心理情绪 , 跟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何其相似……好在本村洋先生不断抗议 , 最后 , 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 , 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照片盖住才可以 。一审下的判决是:无期徒刑 。日本并没有真的无期徒刑 , 尤其有少年法保护 , 顶多关个七、八年(表现良好的话)就可以出狱 。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 , 竟然在法官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 , 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 , 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本村先生当然不服 , 他在判决之后招开采访人员会 , 说:“我对司法很绝望 。 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 , 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 。 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 , 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 , 我会亲手杀了他!!”我相信很多受害人家属都有这样的想法 , 一点儿也不稀奇 。很多网友就建议 , 小花的父母 , 应该告诉她 , 你也没满十四岁 , 带把刀去学校吧……当然我们知道 , 这只是无奈的吐槽 , 良善之人不会这样行事 。幸运的是 , 本村先生幸运地遇到了有良知的吉田先生 , 他是该命案的检察官 。吉田以愤怒颤抖的声音对本村先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 这突然的举动让本村先生屏息 。吉田检察官说:“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 , 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 , 将一个还不会走路却拼命的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 , 抓起来往地面重击然后残忍杀害 。如果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 , 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这样的审判结果!!一但你屈服于这样的审判结果 , 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 。 我绝对不容许!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 , 我也要控诉到底 。 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第一百零一次 。 本村先生 , 让我们一起为推动司法改革而奋战吧!”这哪里是一个检察官的口吻 , 而是一个有女儿的老父亲的拳拳爱女之心啊 , 所谓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 吉田是一个有良心的检察官 , 更是一个伟大的父亲 。检察官的这番话 , 让本村先生的脑海里第一次浮出“使命”这两个字 。为了不让妻女宝贵的生命就这样白白的牺牲 , 本村先生决定 , 今后他要扛起改变司法的使命 。带着这个使命感 , 本村先生通过上电视节目 , 向大众表达自己的主张 。再次幸运的 , 本村先生的诉求得到了时任首相小渊惠三的回应 , 他说:“法律对于无辜受害者的救济跟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 。 身为政治家的我们 , 对本村先生的情境跟诉求不容忽视!”在回应的11天后 , 小渊首相因为脑梗塞紧急送医、不幸于5月14日逝世 。 可是在他过世前两天 , “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改正检察审査会法”这三个法案在国会通过 。本来只能在旁听席上旁听的犯罪被害者及其家属 , 以后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像本村先生一样的犯罪被害者的声音 , 开始真正被司法正视 。此后就是漫长的二审上诉 , 驳回后继续最高法院上诉 。检察官也没闲着 , 他得知被告给外界朋友写信后 , 挨家挨户的查访 , 终于经过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 , 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 。对于自己犯下的强奸杀人罪 , 被告福田孝行是这么写的:“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 , 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 , 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七、八年之后 , 等我出狱时 , 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有了这封信作为证据 , 2008年4月22日 , 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 , 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 。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采访人员会上 , 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 他曾经说过:“死刑的意义在于 , 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 , 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 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 , 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 。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 , 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 。 可是 , 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 , 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 。 很残忍 , 很冷酷 , 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 。 相对的 , 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 , 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 , 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 , 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 ”是啊 , 对未成年人的刑罚不只是为了惩罚 , 更重要的是告慰死者 , 让犯人面对自己的恶行 , 保护生者不再受同样的苦难 。本村和吉田这样带着使命感 , 勇敢争取 , 不屈不挠 , 改变日本司法的历史事件 , 可歌可泣 , 被改编成了电视剧 , 成为日本近些年来最有名的死刑案件 。你可能会说 , 这太传奇了 , 不是能复制的 , 我们普通人该怎么办呢?我们可能没有本村和吉田那样的胆略和运气 , 但你也可以学习他们的勇气 , 他们的使命感 , 尽己所能为孩子提供保护伞 , 毕竟是自己的心肝宝贝啊 , 自己不疼他们难道让别人疼吗?我们不妨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一下 , 要是遇到你的女儿这种情况 , 你会忍气吞声吗?你会不管不顾吗?你会任由自己的女儿受到性侵害而放过那些小畜生和他们的监护人吗?反正 , 我是不会 , 我不希望自己的女儿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 , 我会为她争取到底 。对恶魔的宽容 , 就是对善良人的犯罪!保护了行凶者 , 却叫被害者宽容大量 , 旁观者无需理会 , 只要一天没有相应的法律出来制裁这些未成年犯法 , 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我、亲朋好友的子女 。我会从小教育孩子世界上是有坏蛋的 , 有恶人的 , 要保持警惕 , 也要学会求助;一定要让孩子学会一些基本的求助技巧、防身技巧 , 遇事不要害怕 , 遮遮掩掩 。我会遇到事儿时不怕事儿 , 敢于拿起法律武器 , 就算刑事责任无法追究 , 就追究民事责任 , 向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等索取巨额民事索赔 。我可能还会狠狠地揍施害人一顿 , 既然你的父母不管教你 , 我就替社会好好管教你一次 。我会支持有关的司法改革 , 支持下调刑事责任年龄 , 比如从14岁下调到10岁、甚至7岁以下 。 支持启动恶意补足年龄 , 恶性犯罪 , 只要证明主观有恶意 , 就不受年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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