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纾困中小企业仍是当前政策重点

【中小企业|纾困中小企业仍是当前政策重点】日前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聚焦中小企业纾困问题 。 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 , 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 , 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 笔者认为 , 尽管当前经济逐渐复苏 , 但下大力气解决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 , 仍然是政策的重中之重 。今年的六保任务中 , 如果说保居民就业是最紧急的 , 那么保市场主体就是最重要的 。 因为只有稳住企业生产经营 , 才有就业和收入 , 才能拉动消费、扩大市场需求 , 进而留得青山 , 赢得未来 。 特别是中小微企业 , 它们渗透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 为全社会提供了数量最多、种类最广的就业岗位 , 但也更容易受到疫情等外部变化冲击 , 因此更应成为稳企纾困的重点 。今年以来 , 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旨在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 。 这些政策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努力扩大总需求 。 通过扩大两新一重等有效投资 , 并推动消费回升 , 为企业创造新的订单;二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 通过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减租降息力度 , 减轻企业生存压力 , 为企业提供缓冲期;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通过用好信用贷款、融资担保、政策性贷款等各类政策工具 , 努力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 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应该说 , 这些政策在稳经济运行、保市场主体方面已收到了积极成效 , 企业正在逐渐走出最艰难的时刻 , 但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 , 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 统计局公布的6月制造业PMI中 , 大中型企业的景气度在荣枯线上继续好转 , 小企业却时隔三个月重新落入收缩区间 , 保中小企业应成为助企纾困的重中之重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部署 。 一是积极发挥中小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的作用 。 中小银行与中小微企业 , 尤其是与初创企业有着广泛联系渠道 , 对中小微企业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 但当前中小银行面临资本金不足、放贷能力有限的困境 , 所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出要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 。 与去年的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相比 , 已经显示出政策重心的转移 。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 , 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 , 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 会议要求对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要优先支持 , 同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 , 并建立市场化的到期退出机制 。 这一措施在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完善治理结构进而支持中小企业方面有望产生积极效果 , 但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敲定 , 如地方政府专项债如何实现对银行可转债的认购 , 认购可转债的覆盖范围是否会扩展到非上市银行等 。会议还通过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 。 中小企业在产业链和销售渠道上都处于弱势地位 , 往往会遭到上游企业或者大企业的货款拖欠 。 正常情况下 , 这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 却还不足以影响企业生死 。 但今年在疫情的意外冲击之下 , 中小企业已举步维艰 , 若再遭遇账款拖欠 , 可能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 所以 , 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已迫在眉睫 。 这一条例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合同订立、资金保障、支付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 , 并建立了支付信息披露制度 , 专门设定违约拖欠投诉处理、失信惩戒、处分追责等条款 。 之前某些企业会以负责人变更、等待验收、决算审计等理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 在条例出台之后 , 这些做法将涉嫌违法 。 条例将有助于从事实上改善中小企业的弱势地位 , 但考虑到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通常会面临多次博弈 , 不到万不得已 , 肯定不愿意诉诸法律 。 因此 , 这种改善效果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 , 还依赖于条例的配套措施和有关部门的加强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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