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玉:时刻以“新兵”姿态勤勉前行

来源:长春日报-长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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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玉出庭支持公诉 。
【|李玉玉:时刻以“新兵”姿态勤勉前行】“谨记初心 , 时刻保持‘新兵’的工作态度……”二道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玉玉 ,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等工作 , 她怀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和热爱 , 始终牢记对国家和人民的正义担当 , 先后被评为长春市检察系统“优秀侦查监督员”“十佳公诉人”“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
工作至今 , 李玉玉承办刑事案件数千件 , 她将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视为第一个案件 , 审慎专注 , 从不因案小掉以轻心 , 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缩 。在其支持公诉的国家工作人员吴某某受贿案中 , 面对复杂的案情 , 数次阅卷、推敲 , 尽管吴某某在法庭上百般抵赖 , 甚至言语挑衅 , 通过精心准备讯问 , 逻辑缜密出示证据 , 终于让吴某某认罪伏法 。
她政治立场坚定 ,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 与部门同志一道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 共办理黑恶案件5件50人 , 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办理了长春市刘某某为首的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 , 她与部门同志准确把握刑事政策 , 精准适用法律 , 最终指控事实获得两级法院裁判维持 , 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
她带领部门同志拓展检察职能 , 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实践探索 , 对案件适用广度与深度开展调研 , 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共同探索社会公益服务、法制教育评价机制 , 将相关评价机制引入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制度 , 在院领导的指导和协调下 , 在实践中进行合理尝试 , 改变以往“只重认罪忽视认罚” , 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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