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亮点解读: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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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从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入手 ,

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 ,
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
1
膀爷、霸座、插队 , 罚!
一到炎炎夏日 , 街面上总会出现一道不那么亮丽的风景线──“膀爷” 。 他们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己的家 , 赤裸上身旁若无人 。 这既是对别人的不尊重 , 更有损于城市形象 。
“霸座”现象接连成为社会热点 。 各种“霸座男”“霸座女”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强词夺理” , 霸占别人的座位不肯让座 。
条例摘要: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听劝阻的 , 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公共场所赤膊的;
(二)在应当保持安静的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的;
(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或者等候服务 , 随意插队的;
(四)在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抢占他人座位的;
(五)其他有损城市形象 , 影响公共秩序或者他人正常生活的 。
2
“广场舞”扰民 ,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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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作为一种健身的方式 , 以其特有的风格吸引不少人参与 。 但健体娱乐也要注意文明 , 避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

条例摘要:
第五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等活动 , 使用音响器材 , 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屡教不改的 ,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公共场所行为规范解读:
条例主要从着装礼仪、遵守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等方面作出规定 。 在公共场所应当着装整洁得体 , 言行举止文明;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内 , 应当遵守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 。 等候服务遵守秩序 , 依次排队;遵守禁止吸烟的规定;在医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内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 应当保持安静 , 避免干扰他人;在公共场所进行健身、歌舞等文体娱乐活动 , 应当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 , 应当尊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演职员和其他观众;爱护公共设施;爱护园林、绿地和水体;保持环境卫生 。
来源:文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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