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刚到河边欲“电鱼” 还没出手被举报

扬子晚报网7月9日讯 (通讯员 邹丽娜 采访人员 张斌)近日,常州市百丈辖区接报一起电鱼警情,民警迅速处警并移交渔政处理!7月4日下午1时许,百丈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辖区一河边电鱼。民警迅速处警至现场,看到一名男子手持竹竿依靠在河边的护栏上。发现民警靠近后,该男子立即将竹竿收回。。扬子晚报|刚到河边欲“电鱼” 还没出手被举报
扬子晚报|刚到河边欲“电鱼” 还没出手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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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
经询问,男子姓徐,其表示刚到河边还没来得及电鱼,就被群众举报了。民警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捕捞需持有合法手续,电鱼属于违法行为,对生态平衡造成极大损害,同时民警将该情况移交渔政部门进行教育处理。
此前,派出所同样接到一起电鱼警情,民警至现场时,发现两名男子使用电瓶等工作捕获杂鱼约7斤。现场民警扣押2人的电鱼装备及捕获的杂鱼,并将情况汇总后移交给渔政部门进行处理。后经了解,该2人均被渔政部门进行罚款。
【扬子晚报|刚到河边欲“电鱼” 还没出手被举报】长江实施十年禁捕令后,很多人将捕捞野生鱼类的目光转移至内河,在没有获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用下毒、电击等手段捕捞鱼类,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警方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毒、电、炸鱼等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较轻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定性为刑事案件,进行刑事处罚。希望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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