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假|最高获刑10年半!14名假记者敲诈企业42万元 渑池县法院一审宣判

假采访人员历来被人们痛恨,然而在河南郑州盘踞着这样一帮人,他们披着《中国企业报》的外衣,冒充新闻工作者,大肆敲诈勒,如若不从,就以曝光相威胁。近日,河南省渑池县法院依法对以朱某为首的14人敲诈勒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名假|最高获刑10年半!14名假记者敲诈企业42万元 渑池县法院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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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他们所犯罪行,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中12名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及其他成员十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7万元至8000元不等罚金;认定另外2人为从犯,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相应刑罚。
此前,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被告人朱某某以朱某杰名义在郑州市金水区,注册成立
签好协议后,朱某马上招兵买马,招募被告人李某、刘某等人进入公司,把上述人员分为外采部、编辑部,将刘某编入编辑部,负责网站相关栏目的发帖、删帖工作,将其他人员编入外采部,并配发私制的网站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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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朱某安排、指使外采部人员到河南省下属市区县,采用偷拍偷录等方式收集矿山等行业企业涉环境污染等相关信息,并撰写负面报道,经朱某审核,由刘某发布在网站相关栏目中。
然后外采部人员通过向涉事企业等相关负责人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施压,借机索要钱财。当地政府部门或涉事企业为消除负面影响,被迫与朱某等人在郑州市指定的地点见面。朱某等人经反复要价,向企业索要几千至几万元不等的钱财,最终由朱某决定并安排刘某将不实报道予以删除。得手后,朱某给外采部人员分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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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假|最高获刑10年半!14名假记者敲诈企业42万元 渑池县法院一审宣判】经查,被告人朱某、朱某甲、李某、刘某等14人冒充新闻工作者,以上述手段先后对河南省下属市区县矿山、房地产等行业的企业
朱某等人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主观恶意明显,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等手段扰乱企业、政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工作秩序, 连续对河南省多地企业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性质严重。
在具体运作中,该组织从一开始就形成了以朱某为首,以朱某甲、李某、步某、郑某、豆某、程某、刘某为重要成员,以吴某、王某、王某甲等为一般参与者,较为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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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渑池县检察院对朱某等人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渑池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渑池县检察院就该案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朱某甲、李某、刘某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新闻工作者,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负面报道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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