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去世,岳父母状告女婿索要11万借款!法院这样判……

子女用父母的钱 ,
到底算赠予还是借款?
2000年6月 , 大庆市段先生与汤女士登记结婚 , 婚后育有一女 。2018年2月 , 汤女士拿着母亲杨某的工资卡到银行取款5万元 , 半年后 , 她又拿着父亲汤某的工资卡取款6.1万元 。
|女儿去世,岳父母状告女婿索要11万借款!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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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末 , 汤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 ,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汤女士去世不久后 , 汤女士的父母就将女婿段先生诉讼至大庆高新区法院 , 主张归还借款共计11.1万元 。
【|女儿去世,岳父母状告女婿索要11万借款!法院这样判……】两位老人向法院提交了汤女士银行取款凭证、偿还房贷银行流水及住院病例等证据 , 用于证实二人将钱借给汤女士的事实 。但是被告段先生对此却不予认可 , 并辩称 , 对于妻子的取款 , 自己并不知情 , 且双方并无借据 , 不存在借贷关系 。
另外 , 即便上述事实存在 , 也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经济帮助 , 属无偿赠与 , 应驳回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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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 二原告与其女儿汤女士虽无书面借据 , 但双方系父母子女关系 , 发生两次借款数额不大 , 出于信任或碍于情面而未写借条 。在生活中 , 这种情形时有发生 , 并且二原告提供了其与借款人借贷关系的证据 , 能够证明二原告与汤女士借款合同成立及生效 。故二原告与汤女士借款合同成立并有效 。鉴于对借款利息、还款期限均未作出约定 , 故本案借款应为无息借款 , 且可随时要求履行 。因借款发生在汤女士与被告段先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且用于偿还房贷及治病 , 故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现借款人汤女士已故 , 因此被告段先生应承担还款责任 。
据此 , 法院遂判决被告段先生偿还二原告汤某和杨某借款本金11.1万元 。
龙头新闻 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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