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这三个黑恶团伙,猖狂到头是覆灭

强迫交易|这三个黑恶团伙,猖狂到头是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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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锋因犯盗窃罪、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多次打击处理后 , 仍不思悔改 。2003年8月23日 , 马锋又因争夺卧龙区一水库承包权 , 与他人产生矛盾 , 双方各纠集百余人在水库械斗 , 马锋等人将对方一人打成轻伤 , 自此在社会上树立了能打敢拼、凶狠霸道的恶名 。
2008年开始 , 南阳市仁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公司)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 , 开发市区滨河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宛城区仲景街道泥营村区域地块 , 项目命名为“澜湾盛景” 。因该项目未取得用地手续 , 拆迁和占地过程中遇到阻力 。马锋找到该公司 , 以能解决拆迁、解决占地纠纷和协调外部事务为借口 , 介入该项目 , 并于2010年7月入股仁华公司 。
2011年“五一”前后 , “澜湾盛景”项目举行奠基仪式 。为顺利拆迁 , 马锋召集一批有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 , 为强拆强占、强行施工看场护院扫除障碍;在控制公司非法占地和拆迁过程中 , 以工程利益输送笼络社会上有一定恶名的王某军等人参与项目开发;用感情投资拉拢王某东 , 王某东又网罗郭某(在逃)等人参与 , 最终形成了以马锋为组织、领导者 , 王某东、王某军等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
该组织通过暴力强拆等违法犯罪行为 , 违法建成“澜湾盛景”项目 , 出售房产攫取2.7亿元资金 , 敲诈勒索他人300余万元资金 , 对小区业主强卖水泥、沙石等牟取非法利益 。马锋等人将违法所得用于购置作案工具增强组织犯罪能力、发放工资、奖励成员等 , 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 。
2011年5月至案发 ,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为手段 , 通过强占土地 , 暴力拆迁 , 逃避政府监管 , 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财、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7类70余起 。该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称霸一方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百姓 。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 , 致使数十名群众不敢报警 , 干扰、破坏200余户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 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
镇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8日作出刑事判决 , 以被告人马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剥夺政治权利3年 。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0年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 , 马锋等38人提出上诉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 , 于2020年6月26日作出二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典型意义
马锋案是我市近年来少有的影响重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系列决策部署 ,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 两级法院积极组织动员 , 细化工作责任 , 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 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嚣张气焰 。
本报采访人员 王勇
通讯员 陈立丽 洪浩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 截至7月3日 , 全市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5件1446人 , 审结黑恶案件共139件913人 , 审结“保护伞”及涉黑恶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 , 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98人 。判处财产刑7300余万元 , 16人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责令退赔、没收违法所得1亿余万元 。这是采访人员7月8日上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 同时法院还向社会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 。
把持基层政权危害一方 王霞光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005年王霞光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后 , 在内乡县灌涨镇灌涨街、魏庄村周边树立了恶名 。2009年7月王霞光又采用欺骗手段入党 , 2011年2月通过贿选进入魏庄村委 , 担任魏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同年9月 , 再次通过贿选担任魏庄村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王霞光自担任魏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后 , 随意辱骂、更换村民小组组长及村干部 , 并委任罗某等人为村协调员 , 参与村两委事务 , 解决其或村委不便出面处理的事情 。在其淫威下 , 村委一批干部也逐渐聚拢在王霞光的周围 , 听其任意调遣 。同时 , 王霞光以向组织成员发放报酬、宴请骨干成员和有功人员、为骨干成员提供经济帮助等方式 , 笼络安抚人心 。自2010年以来 , 王霞光等人采取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 , 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非法经营、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 , 共计18起 , 造成8人被殴打致伤 , 2人自杀(未遂) , 多个家庭财产受损的严重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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