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币|爬房梁、盗古币,“梁上君子”被判刑
近日,由福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某某、胡某某涉嫌盗窃罪在福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福泉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经审理,二被告人均以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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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回 顾
在以前乡村建房的民风民俗中,老一辈建造房屋时在房梁放置古币,是对家庭兴旺美好祈愿。2020年4月,正值春耕时节,两“梁上君子”因无固定经济来源,又囊中羞涩,于是找到了老木屋房梁上的古币这条“发财”之道。二人从百余公里外的惠水县乘车到福泉市,后窜至仙桥乡,在四个村组中寻找作案目标,寻到木制老木屋之后,趁家中无人之机,潜入家中、爬上房梁,用随身携带的起子将房梁上的古币盗走。前后两天时间,盗得九枚古币,经鉴定,共计价值5000余元。
【 古币|爬房梁、盗古币,“梁上君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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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释法
公私财物不受侵犯。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人民群众要加强防盗意识,有条件的可安装家庭防盗装置或者监控视频,确保家宅平安。
来源:福泉市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