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首例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案原告:判决还了我们一个公道( 二 )


新京报:什么时候想到通过司法途径去追究这件事情?
小丽:事情发生后我跟亲密的人都讲了 , 投诉也做了 , 能做的都做了 , 但不知道还有哪些手段可以帮助自己 。 2018年的时候 , 很多人站出来说这种事情 , 给了我一种力量 。
起诉刘猛不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 , 我本想通过公开举报让更多的人关注到 , 相关组织、人员去介入 , 推动这件事情的处理 。 公开后确实引发了关注 , 但也引来很多人身攻击和谩骂 , 所以我们觉得要推动这个事情的话 , 还是应该走司法程序 。
新京报:进入司法程序这两年觉得最困难的是什么?
小丽:让我觉得困难的是等待的过程 , 立案、开庭、等判决 , 等到判决结果后还只是一审 , 再等二审 。 整个过程都很累 , 感觉脑袋上顶了一个乌云在生活 , 像是有一个魔咒、有个罩子把自己罩住了 , 很难真正开心起来 , 有时候会吐槽 , 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
新京报:这期间有想过放弃吗?
小丽:我从来没有放弃过 , 这是我人生底线的事情 , 我认为他一定要受到惩罚 。 进入司法程序 , 有了律师的支持 , 还有朋友的鼓励 , 我是绝对不会回头的 。
仅道歉太轻 期待未来有明确的惩罚机制
新京报:二审判决出来后什么感受?
小丽:那天打开判决书 , 看到最后8个字“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有点不相信 。 第二天才慢慢接受这件事情 , 我不断暗示自己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 , 可以放下了 。 整个过程我们没有表达太多 , 想用法院判决结果给我们一个公道 。 有了这个结果再去表达才有意义 。
新京报:根据判决 , 刘猛需要跟你道歉 , 目前有收到道歉吗?
小丽:目前没有跟我赔礼道歉 。 我期望行业能做出“零容忍”的姿态 。 7月7日我给他现在的机构写了一封函 , 表达自己的诉求 , 不知道会不会有回应 。
新京报:法院最终没有支持你提出的精神赔偿 , 你怎么看?
小丽:判决结果出来了 , 我必须接受它 。 案子的核心是性骚扰性质的认定 , 我觉得自己讨到了公道 。 从个人情感来说会觉得比较遗憾 , 为了打官司付出了很多精力 , 律师们6次从北京赴成都帮我打官司 , 如果没有法律援助 , 我没办法打这个官司 。
我需要刘猛道歉为案子画上句号 , 也期待未来有明确的惩罚机制 , 如果仅仅只是一个道歉 , 付出的成本太低了 。 法律给了我一个公道 , 机构也需要建立反性骚扰机制 , 让遭受性骚扰的一方能真正有效去解决问题 。
【声音】
立法应明确“性骚扰”界定
此案入选2019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 。 作为“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首案且胜诉第一案 , 对推动职场性骚扰防治意义重大 。
就两审法院对“性骚扰”做出的界定 ,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小楠认为 , 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 再次确认被告存在性骚扰行为 , 值得肯定 。 二审判决中法官对性骚扰做出的界定:性骚扰是以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 , 过度的且造成威胁的、敌意心理的语言、行为、信息、文字、图像等方式侵害他人人格权 。
刘小楠解释 , 性骚扰是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 , 但“过度的且造成威胁的、敌意心理的“表述并不准确 。 我国立法中应该明确对性骚扰做出界定 , 以避免司法诉讼中 , 法官根据自己的理解来界定性骚扰 , 可能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
新京报采访人员 王俊
编辑 陈思
(责任编辑:董云龙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