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琴姐|房东出租房屋时要注意,千万不要惹事上身

【深圳琴姐|房东出租房屋时要注意,千万不要惹事上身】
今天我们社区出个了事 , 值得所有出租房屋的房东引起注意和重视了 。
我们社区的王大叔因为儿子一家人暂时在外地工作 , 王大叔想着不能把房子空着吧 , 去年上半年就把房子收拾一下出租给了一位自称在这做“生意"的中年男性住 。 当时这位租客给的租金也比较合适 , 人也比较爽快 , 王大叔觉得他人很不错 , 收了租金 , 也没有签租赁合同等相关手续 , 只手写了张收到租金收条 。 就是昨天晚上 , 王大叔的那个租客被派出所人带走了 。
今天一大早派出所的人找到王大叔 , 告诉他租住他的那个租客涉嫌金融诈骗 , 并他租住的房子里找到很多直接证据 , 而且金额巨大 。 那位租客肯定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 然而房东大叔也因此有容留包庇他的嫌疑也将受到处分 , 他也不能因为一句他不知道就逃脱法律的惩罚 。 原因是:房东出租房屋前 , 首先要到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备案登记 , 包括房屋信息和租客相关信息;其次要签订正规房屋租赁协议 , 对房屋用途进行明确 。
通过这件事 , 所有房屋出租的房东们 , 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 以为这样的事只是个案 。 只有通过正规合法的手续才是对自己权利的最好保障 。
深圳琴姐|房东出租房屋时要注意,千万不要惹事上身
本文插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