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注入检察力量,共保一方碧水健康
为了响应最高检会同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发布《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实施 , 晋江检察院积极组织开展“河长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工作 。近日 , 该院副检察长许昔翻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坝头溪副河长林友竹 , 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曾伙明 , 市水利局副局长陈一啸 , 市农业局副局长朱志新来到坝头溪流域开展巡河巡湖工作 。坝头溪是晋江市的十三条市级河流之一 , 总长43公里 , 流经5个镇23个村 , 工业企业多 , 居民集中 , 非法采砂侵占耕地和河道、生活污水直排等污染水源现象时有发生 , 整治难度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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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安海镇后蔡非法洗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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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庄头溪前蔡村委会对面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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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远东泵站进站口在建污水主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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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庄头溪奇针世家对面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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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侯厝溪安平桥水心亭旁涵口
此次“河长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 , 我院与相关部门在原有 “河长制”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保护工作机制 , 旨在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 , 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 , 响应共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理念 。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河长湖长+检察长”这一制度是如何运行的:
召开河湖司法保护联席会 。检察机关定期通报办理涉河涉水检察监督案件情况 , 河长办定期通报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 实现信息充分共享 。
建立派驻联系工作制度 。检察机关在河长办设立检察官工作室 , 对接河长办开展联合监督工作事宜 。
完善“两法衔接”机制 。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重大案件协商、联动执法、行政调查案件通报机制 , 强化对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 。
2018年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 , 我院加大对21条市级河长流域周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整治力度 。先后对破坏周边水域生态环境的污染环境案件5件8人提前介入 。
2019年来 , 利用“大数据”分析巡河摸排河道周边的相关犯罪线索 , 并建议相关部门拆除水域周边违章建筑2处 。
【|河长制注入检察力量,共保一方碧水健康】2020年 , 我院根据前期调查情况 , 决定对7件涉河涉水有关事项进行重点督办 , 进一步加强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 共同助力河长制 , 提升流域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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