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小伙为过开车瘾 无证驾驶上路结果撞伤行人

7月5日晚9时许 , 江门开平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长沙步行街龙中千惠路段 , 一辆小车撞倒行人后逃逸 , 行人受伤倒地不起 。 长沙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 , 并通知120急救车将伤者张女士送往中心医院救治 。
民警立即调取附近监控
锁定肇事车辆为粤JB5***的小车
晚上10点半左右 , 迫于法律的威严和出于内心不安 , 肇事男子在亲人的陪同下来到长沙中队 , 向民警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
男子自称谭某 , 刚满18岁 , 尚未考取驾照 , 当晚为了过一把开车的瘾 , 在某车行私自将放在桌面的车钥匙拿走 , 把粤JB5***小车开上路 , 当车辆行至步行街龙中千惠路段时 , 不慎与横过斑马线的行人张某(女)发生碰撞 , 听到张某大叫并且倒地 , 加上自己无证驾驶 , 内心非常害怕 , 于是一脚踩下油门 , 仓惶离开了现场 , 返回出租车行 。 随后 , 极度惶恐的谭某分别打电话给母亲和姨丈说明情况 , 终究觉得纸包不住火 , 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 便决定前往长沙中队自首 。
无证驾驶|小伙为过开车瘾 无证驾驶上路结果撞伤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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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小伙为过开车瘾 无证驾驶上路结果撞伤行人】目前 , 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伤者张女士情况稳定无生命危险 , 谭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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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 ,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高考结束了
有许多学生准备考取驾驶证
江门交警提醒广大学生
在未取得驾驶机动车资格证情况下
切勿驾驶机动车上路
开展机动车驾驶练习
要在教练的陪同下进行
此外 , 家长、监护人切勿将机动车交给尚未取得驾驶证的孩子
请谨记:
无证驾驶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的漠视
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肇事逃逸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切勿挑战法律的底线!
无证驾驶|小伙为过开车瘾 无证驾驶上路结果撞伤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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