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不要侥幸!西镇高速交警连续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7月5日晚,西镇中队现场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某某|不要侥幸!西镇高速交警连续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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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55分,汪某某驾驶陕H37XXX小型轿车行驶至包茂高速柞水收费站时,执勤民警按惯例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值为27mg/100ml,想着喝了点啤酒,高速上没有交警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刚行至柞水收费站口处就被执勤民警查获,面对检测结果汪某某后悔不已,也主动承认酒后驾驶的事实。
21时59分,中队民警在对湘H7DXXX的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胡某某脸色绯红、浑身酒气,有饮酒后驾驶嫌疑。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胡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决定分别对驾驶员汪某某和胡某某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某某|不要侥幸!西镇高速交警连续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西镇高速交警温馨提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醉,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发生交通事故机率大大增加。在此提醒驾驶员朋友,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不要酒后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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