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因偷窃被发现后,逃跑时坠楼

王某在昆山一家超市购物时 , 因把两条短裤放进环保袋内未结账触发报警器发出警报 。 在被超市带至二楼调查时 , 王某称要上厕所却从二楼坠下 , 造成十级伤残 。
王某:人身自由被限制 , 精神紧张才摔伤
2018年8月的一天 , 王某来到昆山花桥的一家超市购物 。 在超市二楼 , 她发现正在打折服装 , 便给其儿子选购了两条短裤 , 价值30元左右 , 放入随身携带的环保袋中 。 又在一楼挑选好蔬菜并称重后 , 王某来到收银台结账 。 单她仅支付了蔬菜的价款 , 在通过出口通道时 , 报警器发出警报 。
王某在诉状中称 , 自己带了环保购物袋 , 因为购买的东西不多 , 所以没有使用超市的购物篮 。 报警器响后 , 她向收银员解释是自己忘记了短裤 , 可以再付一下 。 而超市员工将她带至二楼经理室 , 称她的行为是“偷窃”
王某称当时不知所措 , 情急之下慌不择路从二楼跳下 , 造成了严重的摔伤 。 经鉴定 , 本次致骨盆多发骨折畸形 , 达到十级伤残 。
在法庭上 , 王某认为自己只是忘记了付款 , 超市对其人身自由的限制 , 造成她精神紧张 , 才发生摔伤的结果 。
【王某系因偷窃被发现后,逃跑时坠楼】超市:她企图“毁灭证据”逃跑时坠楼
【王某系因偷窃被发现后,逃跑时坠楼】不过 , 在法庭上 , 超市方面却对这起事件给出了另一种说法 。
超市方面表示 , 从监控可看出 , 王某在结账时 , 还在自提购物包内翻找钱包 , 在此过程中不可能看不到装在购物包内的短裤 。 在报警器响后 , 带领王某前往办公室陈述情况的途中 , 她仍试图将两条短裤扔回货架 , 企图“毁灭证据”
并未对王某采取不当措施 , 更未对其实施人身损害的行为 , 不存在侵权的事实 。 从监控可看出 , 调查询问的二楼办公室的门一直开着 , 并未对王某进行人身限制 。 王某声称要去厕所 , 也未有任何进行阻拦 。
超市方面称 , 王某系因“偷窃”被发现后 , 准备从厕所外管道攀爬逃跑时 , 不慎摔下导致 , 损害结果与超市无关 。
法官:不应“伤者为大”驳回诉讼请求
昆山审理后认为 , 本案中 , 王某并未举证证明系因超市原因导致其身体损害 , 被告超市举证了现场录像可以看出系原告自身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 。 原告存在短裤未付款 , 且在被告发现未付款的情况下将短裤故意丢在货架的行为 , 虽未被公安机关认定盗窃或存在其他行政处罚 , 但超市要求王某前往二楼办公室处理该事件并无明显不妥 。
认为 , 超市举证的现场显示其不存在胁迫、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权行为 , 故王某因自己原因导致的坠落损害 , 不应由被告赔偿 。
最终 , 昆山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
对于本案法官表示 , 王某令人同情 , 但案件审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确认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 , 切不可因一方有损害结果的存在 , 就具有“感情偏向”
法官表示 , 案件的判决中不应该有“伤者为大”的心理 , 更不可出现“和稀泥”式的判决 , 司法也不会让守法者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或过错“买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王某
王某 , 元朝人 , 苏州著名的漆匠 。
超市
超市 , supermarket , 买东西的地方 。 超级市场来源于英文supermarket(largeshopsellingfood,householdgoods , etcwhichonetakesfromtheshelvesoneselfandpaysforattheexit) , 简称超市 。 以顾客自选方式经营食品、家庭日用品为主的大型综合性零售商场 。 又称自选商场 。 是许多国家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的主要商业零售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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