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越来越具有隐蔽性迷惑性,检察机关如何应对?( 二 )


“近年来,通过非法买卖外汇方式洗钱的产业链‘浮出水面’”,“当前外汇犯罪形成了内地与港澳跨地区合作、国内与国外相互勾结的全链条作案,涉案资金日益增大,作案方式更加隐蔽” 。6月29日发布的《201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揭示出金融犯罪的这一新特点 。
据介绍,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曾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不法分子以合法经营为掩护,非法买卖外汇和正常合法经营并存,通过控制国内和国际、内地和港澳银行账户以“对敲”方式非法买卖外汇,切断资金之间的关联,利用境外小众软件进行共谋和交易联络,涉案金额巨大 。
在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银行领域案件中,外汇、洗钱犯罪在2019年均有发案,受理逃汇案件4件19人,骗购外汇案件3件6人,洗钱案件5件5人 。上海检察机关依托公检联席会议、金融检察官联席会议,推进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提前介入、联合会商,确保办案质效,重拳打击黑灰“产业链” 。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上海检察机关依法追捕追诉帮助洗钱、提供信息网络服务、买卖身份证件和银行账户等犯罪20件22人 。
检察机关办案发现,当前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手法不断翻新、犯罪链条不断拉长 。一方面,专门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非法平台作用凸显;另一方面,金融违法犯罪的帮助型、后续型犯罪突出,最为明显的是洗钱类犯罪 。
首先,非法平台成为联结、复制、扩散金融犯罪的重要节点 。其次,洗钱案件多与非法集资相联系 。自2016年起,上海市每年均有洗钱案件发生,2019年受理洗钱审查起诉案件5件5人,其中4件均与非法集资犯罪相关联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利用虚拟币及第三方非法平台洗钱的现象,进一步加大了犯罪线索的侦查和追踪难度 。
今年初,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反洗钱国家战略和金融安全高度,发挥好主导作用,改变“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以及对证明有难度的下游犯罪习惯性适用其他罪名的问题,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 。据了解,最高检已正式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


强化监管源头治理 
去年,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第三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金融监管,促进源头风险防控 。目前,各地检察机关通过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发布检察白皮书等形式深化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四部主任刘伟介绍,江北区检察院与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重庆市江北区预防金融犯罪工作办法》,注重源头治理,形成“发现、协作、处置”一体化金融犯罪预防工作机制 。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银保监局签署了《关于在惩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会议纪要》,将共同建立六项协同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新机制,为重庆高质量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力量 。
上海检察机关自主研发金融检察大数据墙,实时展示银行、证券、保险等各领域犯罪情况等,为分类研判、风险防范、精准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上海市检察院还联合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银保监局、证监局、金融局、市场监管局组成的“上海金融检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线索通报、数据融合、智慧借助和办案协作 。在基层检察院探索建立金融风险大数据平台,实现区域内金融监管数据互通 。
据了解,检察机关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 。
就当前金融检察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建立司法机关与金融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健全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双向移送机制,建立从业人员违法信息共享制度,探索金融领域中小投资者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强化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能,依法追究怠于履职的法律责任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