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涞源大队最新发布...

7月3日16时10分,高速交警川里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7月5日15时45分,涞源大队民警在涞源东服务区对一辆黑B牌照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陈某某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民警根据其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行为。
7月6日19时50分,涞源大队民警在涞源北服务区在检查过往车辆时,一辆未悬挂车牌的车辆进入民警的视线,执勤民警将其拦下,在对其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使用的临牌已超出临牌规定的行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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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都包括哪些行为:
【 驾驶证|涞源大队最新发布...】(一)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上路行驶;
(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遮挡、污损号牌;
(三)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证上路行驶;
(四)盗抢车、报废车、逾期未年检车、非法改装车违法上路行驶;
(五)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考取驾驶证并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准驾车型,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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