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认识误区 准确认定“逃避侦查”( 二 )
误区之三:将“立案”等同于“侦查” 。有人认为,只要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犯罪分子逃避未到案的,就是“逃避侦查” 。这实际上是误解了立案和侦查的关系 。“立案”,仅仅表明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予以接收,决定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侦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手段和强制性措施 。从刑事司法逻辑看,立案是侦查的前提,没有立案的侦查活动是非法和无效的 。同时,立案仅仅是启动刑事追诉活动的开始,立案后是否采取侦查措施,什么时候开始侦查,采取何种侦查措施等,都需要侦查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开展 。甚至特殊情况下,也不排除有的案件立案后,侦查机关出于各种原因立而不侦,没有采取任何有效侦查措施 。因此,在适用诉讼时效的延长时,不能将“立案”等同于“侦查”,也不能将“逃避侦查”等同于“逃避立案” 。
【厘清认识误区 准确认定“逃避侦查”】(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
推荐阅读
- 科学|山西:确保每个考生成绩科学准确公正公平
- 用户上传内容侵权,网络平台责任如何厘清
- 去哪玩|《欢乐颂》告诉你,这才是爱一个人的准确姿势
- 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准确率提高到90%以上
- 志愿|出分在即,志愿填报先来理清录取流程!高效准确进行!
- 医点汇|月经失调不要慌!关键时间让你判断准确,让你处理别失调
- 老干妈|腾讯老干妈宣布已厘清和解 这回真要合作了
- 观点争鸣|厘清认识误区 准确认定“逃避侦查”
- 小K说房|房产大咖:现在买房入手合适吗?如何准确判断购房最佳时机?
- 绅士老司机|硬糖少女7人定位准确吗?赵粤是帅气担当,张艺凡却再遭众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