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闯红灯、逆向行驶,“豪横”电动车遇事故负全责

【 交通事故|闯红灯、逆向行驶,“豪横”电动车遇事故负全责】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采访人员 宋祖锋 通讯员 黄谦益
驾驶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骑着共享单车逆行与轿车相撞。日前,即墨交警对两起涉及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电动车车主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闯红灯、逆向行驶,“豪横”电动车遇事故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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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18时38分许,耿某(男,63岁,即墨区人)驾驶两轮电动车沿即墨区孟沙河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204国道路口时进入路口时,与马某(男,27岁,即墨区人)驾驶小型轿车沿204国道由北向南进入路口相撞,造成车辆损坏、耿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过执勤交警现场勘察,这起交通事故是因为耿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才导致的,而马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为绿灯,属于正常行驶,并且没有其他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认定耿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马某无责任。
在另一起事故中,6月27日21时20分,国某(女,25岁,即墨区人)驾驶两轮共享助力车沿即墨区通济街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坊子街路口西侧时,与王某(男,46岁,即墨区人)驾驶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国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执勤交警现场勘查,国某行车时是在右侧车道逆向行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民警依法认定当事人国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无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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