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某|偷了工友三轮车 没卖掉再还回去

_本文原题是偷了工友三轮车 没卖掉再还回去
本报漳州讯(特派采访人员 黄树金)偷工友的车没卖成 , 虽然将车子还回原主 , 但还是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7月9日 , 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 缓刑八个月 , 并处罚金2000元 。
张某原本在龙海紫泥镇一工厂打工 , 负责搬运器材 。 工友欧某为方便器械搬运 , 就将自己的一把电动三轮车备用钥匙交予张某 。 但不久 , 张某就因时常旷工被辞退 。 张某不但没有归还钥匙 , 竟又打起了偷这辆电动三轮车的主意 。 4月16日17时许 , 张某回到工厂附近 , 他使用未归还的钥匙启动欧某的电动三轮车骑走 , 并将该车停放在隐蔽的空地 。
后来张某找不到买家 , 又得知欧某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 就将车辆归还失主 , 并主动投案自首 。 经鉴定 , 被盗电动三轮车价值42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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