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经粤澳口岸入粤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

中新社珠海7月14日电 (采访人员 邓媛雯)13日晚 ,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告称 , 经粤澳两地政府沟通协商决定 , 从7月15日6时起 , 对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 。
此次豁免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范围包括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 。 但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 , 来粤前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行史的人员除外 。
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境前 , 需提前到经粤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 , 并在入境前24小时内 , 登录“澳门健康码”并转换“粤康码” , 一并完成海关健康申报 , 取得粤康码“通关凭证” 。
入境人员通关时不仅需要出示粤康码“通关凭证” , 还需要主动配合粤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 , 随身携带内地号码的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
同时 , 通告提到 , 从澳门进入广东省的人员 , 仅可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9市活动 。 其中 , 在广东省工作、生活的澳门居民和内地居民赴澳返回广东的 , 入境后限于广东省范围内活动 。
【7月15日起经粤澳口岸入粤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入境人员在入境后14天内 , 需每天登陆“粤康码”使用“港澳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功能申报个人健康状况 。 如擅自扩大活动范围或违反有关规定 , 将取消豁免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资格 , 并按两地政府相关规定分类处理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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