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生活在长江边上,你竟不知道这些“禁捕”知识点?(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 ,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相关环节中 , 窝藏 , 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渔获物及其收益的处所 , 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 。 转移 , 是指帮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渔获物及其收益 。 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 。 收购 , 主要是指对非法捕捞渔获物“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行为 , 如 , 部分以野生鱼为经营对象的餐饮场所 , 明知是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而作为食材私自收购的行为 。 代为销售 , 是指受犯罪分子委托 , 帮助其销售犯罪所得渔获物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 ,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No.4
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行为线索后怎么办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 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 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 , 更勿“亲自上阵”非法捕捞水产品 。

若广大市民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为的线索 , 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 , 也可拨打“110”、“68813333”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 或登陆重庆市公安局网站gaj.cq.gov.cn“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 。


【非法捕捞|生活在长江边上,你竟不知道这些“禁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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