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繁东决定逮捕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繁东决定逮捕】正义网北京7月1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原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繁东(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审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繁东决定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推荐阅读